上帝在掷骰子吗? » 日志 » [size=4]厦门逃难记(七)[/size]
[size=4]厦门逃难记(七)[/size]
mujun 发表于 2008-01-29 19:36:51
ycul确实更加适合做文字类blog,一帖图片打开速度就比space还要慢。每月50M的照片上传限额目前已经被我用得只剩下5M了。同志们你们说我是不是要等到下个月再继续写啊……
从亚尖走出来,我们决定去Linsa Cafe,中文译名是:嶺上民谣吧。这也是大叔的推荐。我们到的时候酒吧里只有两个外国人,用变了调的中文跟我们说服务生去上厕所了,于是我们四个坐着等了半天。Linsa里面也不闹腾,更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我们只好自己找乐子。lorraine同学拿出一包烟,我们煞有介事点了两根。
说到抽烟。是在NAYA的那个晚上第一次尝试。据说peel是专门给女人抽的烟。我抽了一口差点没呛昏过去,缓过来第一句话就是:这世界上竟然有人喜欢抽烟!!!那边的ophelia倒是摆出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来。其实烟没抽过,关于抽烟的理论我还是学过一些的
。越轨社会学里面的learning theory,举个最好的例子恐怕就是吸烟或者吸毒。Howard Becker的learning to use marijuanna我也是看过的。课堂讨论的时候Prof. Cheung还跟我们说他猜测Howard Becker这么liberal的人一定自己抽过大麻。而我只喝点小酒,从来不抽烟。
我活在一个十分尴尬的年纪。前些年要谈恋爱就叫做“早恋”,夜不归宿的话就叫“不良青年”。现而今想要玩这些把戏已然过了时机。而倘若过些年则比较好办了。再不结婚就叫做“大龄女青年”,再整天留在家里就叫做“啃老族”。我就是夹在当中的那一种人。想有点deviance都没方向啊。
按照大学里经常的说法,就是“让人生完整一下”。还是勉为其难拗出一个抽烟的造型来,并尽量坐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以免被呛着。多说话多打岔,不一会儿那根烟就自己烧完了。我的任务也就算完成了。喝一点鸡尾酒,比香港要便宜很多,那是自然的了。度数很低。同行者喝那种会烧起来的B52。度数其实不高,但是酒被火烧过以后有股难闻的气味,就像刚刚做好什么化学实验一样。那边的harrymoon像灌中药一样把它给喝了。这边的ophelia说她的酒喝到让人感觉头昏。看着她那个小巧的杯子,我心想sigh,连装个不良女青年的样子都装不来,我们实在是qc啊!
直到表演开始。这时候saraphine也从集美探访小学妹归来。歌手的名字叫做定希,按照他的说法就是一定有希望。开始我一直都不知道他唱的是摇滚,只觉得那把琴音色好,他的音色更加好。直到最后我才知道那就是唱摇滚的声线,他唱的不是别的歌曲类型,就是摇滚!
我怎么都预料不到我也是喜欢摇滚的,我也是可以喜欢上摇滚的。曾经有一个社团在南区操场上办过摇滚乐的演唱会,因为宿舍离操场很近,差点就把我们给逼疯了。那次我气急败坏跑下楼去跟他们的负责人论理。我简直就觉得唱摇滚的人全都不可理喻。在Linsa Cafe里,我却歪着脑袋一动不动地从第一首听到最后一首,感动得几乎要流泪。虽然我几乎听不清楚那些歌词。看来听音乐也需要些机缘巧合。摇滚就只能在这种场合听,暂且甩掉我们在上海的一切才能听,要把神经练到足够粗壮的地步才能听。
一场唱完之后,Linsa Cafe的老板娘跑过来送给我们每人一张明信片。我们还杂七杂八聊了很久。她只是这个酒吧的合伙人之一,平时的工作都很轻松。定希竟然也是合伙人。他给了我们一张黑色的名片,名片上写的是Linsa Cafe的地址和演出时间。我们戏称眼前坐了两个par。说到后来才知道定希是有工作的。定希说“我平时也是有工作的”,我就觉得很好玩。好像他们唱摇滚的人自己也觉得每天晚上到酒吧来唱歌不能算是一份正式的工作,非要每天朝九晚五地挤到公交车和地铁里,挤到堂皇的办公大楼里才算是“有了一份工作”。紧接着定希就又掏出一张名片给我们。这张名片是白的。我们就笑着说,你有两张名片,白天用白的,晚上用黑的。白天的定希还是一个什么网络公司的业务经理。
定希说这酒吧很纯。我同意。虽然我从来没去过“不纯”的酒吧。Linsa Cafe的门面很小,里面除了我们就是那两个外国人。外国人似乎懂摇滚。兴致来了还会跑上去加个鼓点,或者加一把guitar。老板娘跑过来跟我们说话,还送我们melty kiss的巧克力吃。我们为自己在酒吧的“新发现”感动,去找定希签名。定希就帮我们签了,他还说“一定有希望”,“你可能平凡,但是一定不平庸”。定希跟我们说,开这个酒吧也就为自己唱着开心。还说《奋斗》的编剧就是在他们这间酒吧里写出这个电视剧的剧本的。他说厦门这个地方就是艺术家很多,随便走在马路上,说不定就要碰上好几个。
最后他唱了摇滚版的《夜夜夜夜》,这个熟悉的旋律真让我心惊肉跳。然而似乎,如果不唱成他那样,如果不是就坐在现场,占据着一个最靠近舞台的位子,就会听着不过瘾。从今往后我大概听齐秦和梁静茹唱这首歌都要觉得不过瘾。最后的最后他又唱了一首许巍的《蓝莲花》。旁边的saraphine就像着了魔一样跟我们说许巍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足足坚持了七年。他说他好不容易听到了摇滚,找到了知音,感到特别高兴。于是那天他就BG了。
定希第二天要到一家叫做“天籁”的酒吧里唱摇滚。我们就又去捧场。那天晚上他还时不时到我们那里来坐一坐,跟我们玩玩掷骰子的游戏。不多说什么了,上pic吧。
照片上的就是定希,这是第一天在Linsa Cafe里面拍的。

以下三张是在“天籁”拍的。这是拿相机拍照的lorraine同学。

这是被我拍的harrymoon同学。

这就是突然发现自己也可以喜欢听摇滚的mujun同学。

摄影器材不行。可是拍成这效果也挺好玩,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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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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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6 22:14:00 匿名 59.61.*.* http://www.douban.com/group/linsa.folk/
你这个系列很全,其实很开心能认识你们!
看到你的回复,也很开心!

